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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办法》 中医应急医疗类为六类队伍之一

时间:2024-04-05 15:43:59 作者:liujian 点击浏览: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办法》,明确国家卫生应急队伍主要分为紧急医学救援类、重大疫情医疗应急类、突发中毒事件处置类、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类、中医应急医疗类、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类,中医应急医疗类重点开展突发事件相关疾病的中医和中西医结合救治。

《管理办法》分为总则,队伍建设,职责、权利和义务,队伍管理,装备物资管理,奖励与处罚共六章内容,旨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工作,提升突发事件卫生应急能力和处置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管理办法》明确,紧急医学救援类、重大疫情医疗应急类、中医应急医疗类国家卫生应急队伍承建单位须为三级甲等医院,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所在单位优先。中医应急医疗类队伍应加强装备建设和各项应急预案、标准操作指南制定,队伍功能应满足的最低标准包括具备传染病检测、应急处置和转运能力,每天能接收200名门诊和急诊患者,可开展损伤控制手术3~5台,重点开展突发事件相关疾病的中医和中西医结合救治;实现7天自我保障。

根据《管理办法》,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需履行以下职责:负责国家中医应急医疗队伍的总体规划布局,指导国家中医应急医疗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与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统一指挥和调度国家中医应急医疗队伍,确保中医药第一时间参与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救治工作;组织开展中医应急救治专项培训,并根据情况适时组织跨地区联合演练。

据悉,《管理办法》对2010年制定的《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队伍类别在原有紧急医学救援类、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类、突发中毒事件处置类、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类的基础上增加了重大疫情医疗应急类、中医应急医疗类,同时对各类队伍能力最低标准作出规定。此外,强调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疾控主管部门)要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实战化训练演练,注重提高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着力提升队伍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和效率;要求卫生应急队伍要加强医防协同,完善医防协同机制。新增队伍参加巡诊、向公众普及紧急医学救援知识和技能等相关要求;将队员数量最低要求从30人提升至60人;明确队员执行任务期间保障的相关要求等。(转自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王青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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